11月22日,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:一男子因二次酒驾被处高额罚款、吊销驾照和行政拘留。
该男子刘某初饮酒后,于11月2日20时许,驾驶小型汽车途经军山铺镇青峰路口检查点时,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经呼气酒精测试,结果为55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进一步核查,发现他今年8月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,驾驶证还处于扣留状态,此次是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最终,刘某初被处罚款2000元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行政拘留10日。
一审 周海燕
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
三审 张智峰
责编:周海燕
来源: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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